申请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,由通信管理局 提出初审意见,报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审批;申请乙级和丙级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,由通信管理局审批,并将取得 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》的企业报信息产业部综合 规划司备案。 第十三条 申请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》的 企业,应当向信息...
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.pdf,.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(试行 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通信建设市场秩序 ,适应我国通信信息网络建设的需要 ,保证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工程的质量 ,制定本办 法。 本办法所称通信信息网络包括通信网和计算机
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认证管理工作,根据相关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(以下称实施主体)及受其委托实施资质(格)认证受理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全国受理单位)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行业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