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后,蒋某为了表示感谢,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陈某感谢费人民币1.1万元以及其垫支的毒资4000元。当年8月28日,陈某等派出所民警根据张某事先提供的毒品交易信息,在广元东坝某酒店将毒贩罗某抓获。随后,陈某将罗某被抓获的信息告知蒋某,蒋某再次送给陈某现金2000元,陈某收到后全部用于自己日常开销。误导法院——伙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