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泰始律》制定于曹魏末年,前后历经四年,是司马昭为晋王时,因感到前代法令繁杂,而命令贾充、羊祜、杜预等十四人重新制定的律典。他们以汉《九章律》和魏《新律》为基础,于晋武帝泰始三年完成并于次年公布,称为《泰始律》或《晋律》。《泰始律》完成后,著名律学家张斐、杜预为之注释,以统一对法律的解释,经晋武...
曹魏末年,司马氏执掌大权,他以魏律“烦杂”、“科网本密”为名,命贾充、杜预、裴楷等十四名重臣名儒,以汉、魏律为基础,修订律令,史称《晋律》,由于其制定并颁布于泰始年间,因此又称为《泰始律》。《泰始律》在法典篇数上的变化是增加至二十篇。
泰始律名词解释 《泰始律》又称《晋律》,是晋朝施行的主要法律,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成文法典。《泰始律》的制定很早就开始了,早在司马昭辅佐魏国朝政的元帝咸熙年间,就“患前代律令烦杂”,命贾充、羊祜、杜预、裴楷等十四人在前代律法的基础上修订律令。至晋武帝泰始三年(267年)完成,次年颁行...
有诸多优点,但由于时代的局限性,这部新律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。总的来说,《泰始律》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法典,对后世影响很大,南北朝乃至隋唐的法律无不打上它的烙印。《泰始律》由于对汉魏旧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造整理,使当时的律法更加简约完备,所以具有一定的先进性,成为巩固西晋地主阶级统治的有力工具。
魏晋南北朝泰始律的特点 相关知识点: 试题来源: 解析 答:《泰始律》亦称晋律,于晋武帝泰史三年(267年)完成,次年颁布。作为唯一一部曾颁布全国的法律,《泰始律》有以下特点: (1)新增了《法例》篇目。充实了刑法适用制度方面的规定,进一步丰富和扩大了法典“总则”的内容,使中国古代法典的篇章体例结构更加规范化。
在晋武帝司马炎泰始三年(267年)的执政初期,就已经开始了《泰始律》的编纂工作,其父司马昭时期,贾充、羊祜、杜预等法学专家就开始参考汉律和魏律进行修订。西晋建立后,这部法典迅速完成,因其颁布于泰始年间,故得名《泰始律》。张斐和杜预对此律进行了注解,经晋武帝批准,注解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...
下面将从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两个方面对《泰始律》进行简要的介绍。 一、《泰始律》的主要内容 1. 泰始律的成书背景 《泰始律》是东晋政治家、文学家谢灵运所著,成书于晋孝武帝泰始年间,故名为《泰始律》。这部律书吸收了《汉律》、《魏律》等前代律书的内容,结合了当时社会实际情况,对古代法律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...
3.简述《泰始律》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《泰始律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年间制定和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典,标志着中国法律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开始。该律以其严谨的体例、简明扼要的条文,以及注重公平、公正的法律思想,成为了中国法律史上的里程碑。 《泰始律》在制定过程中,充分考虑了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的需求。
简述《泰始律》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《泰始律》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,它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进入了较为成熟的阶段。以下是对《泰始律》主要内容的简述以及其历史意义的探讨。 《泰始律》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适用原则、各种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罚措施、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等。在刑法适用原则方面,它确立了“...